200元起付线,报销95%,持市职工医保卡的患者无须任何手续,出院即可完成报销。
衡水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:400元起付线,报销80%
持桃城区城乡居民医保卡的患者无须任何手续,出院即可完成报销。
持深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卡的患者,住院前需要在我院,由主治医生开具“诊断证明”,然后在其所属乡镇社保所备案,出院即可完成报销。
持武邑县、阜城县城乡居民医保卡的患者,住院前需要在我院,由主治医生开具“诊断证明”,然后需要到所属县县医院开具”转诊单”,其次需要到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备案,出院即可报销。
持其余县城乡居民医保卡的患者,住院前需要在我院,由主治医生开具“诊断证明”,然后直接在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备案,出院即可报销。